东方语言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过程严格依据依据《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牡师政发【2025】 50号)和《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》(牡师政发【2025】51号),由学术委员会制定《东方语言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打分表(2025试行)》,经学院通知、学生本人申请、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复审,确定拟推荐名单现将结果进行公示,名单如下:
2024级:3人
1、(三等)路金旭,区域国别学
2、(三等)喻琪,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
3、(三等)杨子琪,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
2025级:13人
1、(三等)王珅珅,俄语笔译
2、(三等)唐晶,区域国别学
3、(三等)赵文静,俄语笔译
4、(三等)贾乐欣,俄语笔译
5、(三等)杨柳,俄语笔译
6、(三等)谢倪,俄语笔译
7、(三等)郝舰茜,俄语笔译
8、(三等)段雨秋,俄语笔译
9、(三等)杨孟娇,俄语笔译
10、(三等)王泓珺,区域国别学
11、(三等)马文慧,日语笔译
12、(三等)刘影,俄语笔译
13、(三等)栾宝鹏,俄语笔译
现将我院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面向全校公示,公示期5天,2026年9月14日---9月18 日,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实名反映,学院纪委举报电话:0453-6511011;地点:综合楼1001室。其他研究生可在公示期随时翻阅申报学生材料。
东方语学院
2026年9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