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6-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工作的意见要求,依据《牡丹江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办法》,我院经学生本人申请、班级民主评议、年级民主评议、学院困难学生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,最终确定评定结果名额如下:
本科:
宋*杭等58人为特别困难学生,刘*等59人为困难学生,周*涵等26人为一般困难学生,具体名单见附件2026-2027学年东方语言学院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。
研究生:
王*1人为特别困难学生,丁*怡1人为一般困难学生,具体名单见附件2026-2027学年东方语言学院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。
现面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,公示期2026年9月8日—9月11日。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以联系:学生工作部电话:0453-6512088,东方语言学院办公室电话:0453-6515277。
东方语言学院
2026年9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