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5—2026学年第2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,根据《牡丹江师范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定与管理办法(修订)》的相关规定,我院经学生本人申请、班级民主评议、年级民主评议、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,最终确定评定结果名额如下:
调整孙*悦等3人为一等助学金获得者,孙*畅1人为二等助学金获得者,新认定杨*1人为一等助学金获得者,陈*琪等21人为三等助学金获得者,具体名单见附件2025—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(春季学期)。
现面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,公示期2026年3月30日—4月2日。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以联系:学生工作部电话:0453-6515788,东方语言学院办公室电话:0453-6515277。
牡丹江师范学院东方语言学院
2026年3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