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方语言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过程严格依据依据《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牡师政发【2025】 50号)和《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》(牡师政发【2025】51号),由学术委员会制定《东方语言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打分表(2025试行)》,经学院通知、学生本人申请、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复审,确定拟推荐名单现将结果进行公示,名单如下:
2023级:5人
1、(三等)谭璐,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
2、(三等)熊子键,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
3、(三等)李雨霏,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
4、(三等)陆婷婷,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
5、(三等)赵雨欣,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
2024级:10人
1、(三等)喻琪,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
2、(三等)陈贵云,日语笔译
3、(三等)杨周,日语笔译
4、(三等)潘虹利,俄语笔译
5、(三等)郭威,俄语笔译
6、(三等)张思佳,俄语笔译
7、(三等)徐驰,俄语笔译
8、(三等)王雪,俄语笔译
9、(三等)美玲,俄语笔译
10、(三等)高思杰,俄语笔译
2025级:1人
1、(三等)郝舰茜,俄语笔译
现将我院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面向全校公示,公示期5天,2025年11月17日---11月21日,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实名反映,学院纪委举报电话:0453-6515277;地点:综合楼507室。其他研究生可在公示期随时翻阅申报学生材料。
东方语学院
2025年11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