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5-2026学年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工作的意见要求,依据《牡丹江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办法》我院经学生本人申请、班级民主评议、年级民主评议、学院困难学生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,最终确定评定结果名额如下:
李*兵等65人为特别困难学生,梁*旭等37人为困难学生,徐*莹等30人为一般困难学生,具体名单见附件2025-2026学年东方语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。
现面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,公示期2025年10月10日—10月14日。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以联系:学生工作部电话:0453-6512088。东方语言学院办公室电话:0453-6515277。
东方语言学院
2025年10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