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《关于评选表彰2025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“优秀毕业生”的通知》精神,按照评选推荐2025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“优秀毕业生”的通知,依据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条件、评选比例和评选程序的要求,经学生个人申报、学院初评,拟评选“优秀毕业生”本科生4人,研究生1人,现将我院2025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“优秀毕业生”推荐人员进行公示,名单如下:
本科生4人:马文慧2021152006、王羽彤2021154004、潘鑫2021151053、李茈涵2021153004
研究生1人:刘洁1023323511
现对我院评选结果面向全院师生进行公示,公示期:2025.4.1---2025.4.8,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,可向学院实名反映,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、班级和联系方式;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,公示期间不予受理。
受理单位:东方语言学院
电话:0453-6515277
办公地点:综合楼507室
东方语言学院
2025年4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