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下发的《俄罗斯互换奖学金(中俄政府奖学金)》要求,我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,由教学秘书老师和辅导员老师及时在学生中发布相关通知,由学生本人自愿报名,学院对报名同学的学业成绩进行梳理和排名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和审议,最终推荐名单如下:
本科插班生3人
翻译俄语2301班:
孙思缘 2023154012
俄语法律2301班:
张桐郡2023151038
戴英文2023151033
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人
翻译俄语2101班:
王婧瑶2021154028
杨柳2021154032
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0人报名
现将推荐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4年11月7日-2024年11月14日,共5天。如对以上结果持有异议,请向东方语言学院各级领导反映,电话:0453-6516281。
东方语言学院
2024年11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