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4-2025学年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工作的意见要求,依据《牡丹江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办法》我院经学生本人申请、班级民主评议、年级民主评议、学院困难学生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,最终确定评定结果名额如下:
冷*垚等43人为特别困难学生,李*哲等58人为困难学生,李*漫等37人为一般困难学生,具体名单见附件2024-2025学年东方语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。
现面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,公示期2024年10月14日—10月16日。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以联系:学生工作部电话:0453-6512088。东方语言学院办公室电话:0453-6515277。
东方语言学院
2024年10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