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《牡丹江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定与管理暂行办法》及《牡丹江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指导性意见》,我学院经学生本人申请、班级民主评议、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、党政联席会议表决通过确定拟推荐名单如下:
2020级朝鲜语专业,满思琪,学号2020153003
现面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,公示期2022年10月10日—10月12日,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,可向学生处和学院实名反映。
东方语言学院办公室电话:0453-6511501、0453-651286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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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0453-6515788(学生处)
牡丹江师范学院东方语言学院
2022年10月10日